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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似药害遭遇三角债 零售商受夹板气

南方农村报讯(记者 钱普贵)德庆马圩镇农资店老板梁妹英感觉自己吃了一记闷棍。从事农资零售10多年来,头一次遇到这样的事:以1.28万元农户赊销款一笔勾销的代价,解决了一场药害纠纷。她本以为代理商会出面对农户理赔,不料代理商拒绝埋单。

 2011年11月10日,马圩为民农资店老板梁妹英收到果农李伙庆投诉:用了从她店里购买的标称“北京盛丰农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北京盛丰”)生产的桶装冲施叶面肥“王肥八”后,贡柑果面出现黑斑,影响卖相。

 随后,梁妹英到果园核实,“确实看到黑斑,但无法确定是什么原因造成的”。但她还是向该产品的代理商肇庆绿邦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以及生产企业北京盛丰公司反映了情况,两者均坚称,产品没有问题。

 李伙庆介绍,因为自己当时用了四种农药,出事后他也无法确定是哪种农药的问题。为搜集证据,他将四种农药分开,依次做试验,最终确定“王肥八”造成黑斑。经过多方交涉,2012年12月10日,北京盛丰来到桔园实地调查,最后做出结论:黑斑是黑星病所致,并非药害。双方意见不一,李伙庆随即投诉到德庆县农业局,申请为“王肥八”做鉴定实验。

 德庆县农业局执法大队接报后,对同一批次的产品进行封样,并到现场调查。应果农、零售商、代理商要求,选地址、选样品,并定好于2012年12月20日在代理商、零售商和果农三方在场的情况下,做“王肥八”药害鉴定实验。

 “当天,我们准备好了贡柑树、药剂、喷药器材,但代理商突然反悔,表示不愿做实验。零售商也提出可以与果农协商解决,我们只好做罢。”德庆县农业局副局长姚金明回想当时情况。

 对于突然反悔的原因,肇庆绿邦业务经理王伟阳解释:“果农坚持用农业局封存的已经开包几天的‘王肥八’做实验,反对用零售店同一批次的产品,我们只好放弃。”王伟阳担心,封存的“王肥八”被果农动过手脚。双方意见无法达成一致,实验被迫搁置。

 事实上,在此之前,梁妹英与果农李伙庆曾协商,补偿4000元了事。梁妹英抱怨:“我之前与果农协商不做实验,4000元和解。但王伟阳不答应,说产品保证没问题,非要坚持通过实验查明原因。到了田间实验鉴定现场,又出尔反尔。果农当然认为代理商心虚,自然会提高索赔金额。”

 迫于压力,在田间实验鉴定未成的第二天,梁妹英与李伙庆签订《协议书》,以果农李伙庆2011年在为民农资店购买农药和肥料所欠1.28万元作为补偿。1月11日,南方农村报记者来到李伙庆果园,受害的200棵贡柑共约9000斤贡柑,在去年11月补喷芸苔素后,黑斑已腿去不少。记者摘了几个到市场询价,以现在的卖相,大概可以卖到1.4元/斤,与目前最高收购价2元/斤相比,销售收入相差5000元左右。如果算上农药、人工等投入,果农损失大概在6000多元。

 当药害纠纷遇到三角债关系,情况格外复杂。业内人事分析,零售商之所以愿意以1.28万元的高额补偿了事,除了认定是否属于药害的证据无法获得外,更多还考虑到债务关系。在农资经营过程中,农户—零售商—经销商都存在赊销关系,遇到药害问题,农户往往以此为由拒绝支付尾款。而在这个链条中,零售商其实属于中间环节,按照一般的处理方式,经销商和厂家往往考虑到产品声誉和渠道建设问题,最终选择“破财消灾”。此类情况并不鲜见,此前媒体曾经报道海南崖城一零售商因药害纠纷无法收回30万元赊销款,如果按照正常渠道解决,即使属于药害问题,赔偿金额也不会达到30万元。

 不幸的是,梁妹英与王伟阳协商,各自分担一半补偿款,但王对此事始终闪烁其词,不愿承担。协商不成,梁妹英认为,大不了用欠王伟阳的一万多元货款来抵消补偿。但王伟阳称,产品销售多年,一直没问题,此事是果农与零售商之间的纠纷,责任不在代理商。

 几次催款不成。2012年1月10日,王伟阳带着公司4个人拿着钢管一起到店里收款。梁妹英儿子见状,赶快拨打110报警。德庆县公安局马圩派出所相关人员认为,零售商货款单据每笔都有签名,零售商没有相关证据证明“王肥八”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只是经济纠纷,不予受理。无奈之下,梁妹英只能结清代理商货款。本以为之前是垫付补偿款,没想到却受了夹板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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