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朱雄慧
据卫生部门统计,2009年全国医院诊疗人次达到18.5亿人次左右,其中,公立医院占到总量的92.4%。同时,公立医院,特别是大型公立医院也是群众“看病贵、看病难”呼声最大的领域,在医改五大任务中,公立医院改革被认为最难攻克。
2月23日,国家五部委公布《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成为此次改革所强调的重点。全国“两会”前夕,全国人大代表、高州市人民医院院长钟焕清做客南方农村报,以一个“全国百佳医院”院长的实践,畅谈对公立医院改革的建议。
医保区别结算
钟焕清认为,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应该表现在为病人提供更好的技术,更好的服务和更低的收费水平。
近几年来,在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改革中,高州市人民医院改革备受关注,并被树为广东省解决“看病贵、看病难”的医院典型。作为一家县级医院,高州医院不仅满足了高州市群众的就医需求,还给周边地市甚至全省范围的病人提供了质优价廉的医疗服务,平均住院费用仅5000元,远低于省内其它综合性大医院。
高州医院的改革思路,被称为“高州模式”。广东省委政策研究室的一份研究报告称:“高州市人民医院的经验,为解决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为县级医院的改革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在医改方面,我一向主张把医院推向市场,让医院平等竞争。财政把钱投向医保、给病人,病人通过比较医院的各项收费、技术和服务水平等自主选择医院。”钟焕清认为,这样一来,医院只能通过提高技术、服务,降低收费,向市场要饭吃。
进一步阐述公立医院改革建议,钟焕清说,在不同的医院之间,医保部门可以实行区别对待,通过不同比例的报销结算水平,激励医院改进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在一些收费水平低、技术好、服务好的医院,医保部门提高报销的结算比例;一些收费高的医院,医保部门则降低报销的结算比例。譬如同一种病,这家医院要2万元才治好,在这里就只能报销40%;另一家医院5000元就治好了,报销比例就相应提高,以此类推。病人为了减轻负担,肯定会选择性价比更高的医院看病,通过这种激励措施去迫使医院努力提高服务水平、降低收费。
医疗纠纷先鉴定再调解
近些年,医疗纠纷多以“医闹”的方式出现,加剧了医疗领域的社会矛盾,也影响医院的正常运作。《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指出,建立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积极发展医疗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责任保险,完善医疗纠纷调处机制,严厉打击“医闹”行为。
有关专家指出,医患纠纷第三方协调机制为破解医患纠纷难题提供了新思路。这一机制为医患双方搭建起一个中立、公正的沟通协商平台,在医患双方之间建立一个缓冲地带,避免了纠纷的激化升级。
作为医院院长,钟焕清对此有不同的看法。他认为,医疗的专业性强,患者并不知道医院错在哪里,非专业的调解机构也不清楚医院具体的过错,医疗纠纷应该先走鉴定程序。医疗行为有过错争执时,没有鉴定,就等于没有过错的认定,也就没有调解的理由。调解的前提是医院做错了,医院如果没有错,自然不需要调解。
对于正在试点的第三方调解机制,钟焕清认为,要防止机构的中立性和公正性遭到异化,如果这种权力变相了,就会比较危险。而如果确实是为民众做事,就没有什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