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5-26日 广东广州 — — 12月5-8日 广东广州 — 原告:搅拌站违法排污造成鱼儿大量死亡 该案的原告方贵州某水产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产公司"),于2019年初在桐梓县新站镇修建水产养殖设施,发展鲈鱼养殖,共投入资金1000余万元。 2019年5月,该项目建成并投产正常经营,从新站小水河中取水养殖鲈鱼。然而,被告某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公司")承包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过程中,却在养殖场上游1公里左右的地方自建了一个混凝土搅拌站。 水产公司认为,被告方自建的混凝土搅拌因违法排污,造成河水污染,并引发河中鱼类大量死亡,自己的养殖场,也不幸中招。公司曾向环保部门举报,环保部门也现场进行调查并下达整改通知书,但被告方并未整改。 2020年5月,因搅拌站排污量持续增加造成下游的鱼池用水被污染,大鱼、鱼苗死亡近2千斤,价值50余万元。 水产公司称,他们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要求责令被告停止污染并赔偿损失,一直未得到解决。2020年10月,搅拌站排污量又持续增加,河水PH值再次持续严重超标,造成76000余斤鱼死亡,损失价值137万余元。此外还有处理死鱼支出的人工工资、运输等费用7000元。 水产公司认为,正是由于搅拌站违法排放废水导致小水河环境污染,给自己造成重大损失。经当地调解未果后,水产公司向法院提起190余万元的赔偿请求。 被告:未造成河水污染鱼群死亡是技术原因 对原告方的诉讼请求,被告方工程公司辩称,他们的搅拌站系正常建设施工,没有排放废水,没有污染环境。水产公司鱼群死亡与工程公司没有因果关系,请求法院驳回原告方全部诉讼请求。 工程公司称,水产公司养殖的鲈鱼,来自四川、广东、广西等地,长途运输受伤,使用药物清池,药性未过,水体富营养化、养殖密度大、缺氧等,是养殖鲈鱼生病、死亡的原因,与自己的施工行为没有因果关系。 工程公司表示,水产公司认为自己"偷排废水"、"排污量持续增加",均是虚假的、主观想象的,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同时,水产公司未对死亡鱼苗的数量及种类或价值进行证据保全,其诉请的损失190余万元并无任何证据予以证明,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法院:判决由工程公司向水产公司赔偿损失64万余元 根据管辖权限,该案由仁怀市法院审理。庭审中,法院归纳了如下焦点: 11月25日,经审理,法院判决由工程公司赔偿水产公司损失64万余元。 精彩回顾 美味牛蛙 绿色升级 首届中国牛蛙美食文化节 北京兴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汕头市和辉水产有限公司 汕头市澄海区荣信水产贸易有限公司 福建鹭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评选中国牛蛙品牌饲料企业(领军企业、十强企业等) 评选中国牛蛙食品优秀供应商(十大品牌) 评选中国牛蛙绿色养殖先锋企业 评选中国牛蛙产业风云人物 评选中国十大牛蛙餐饮品牌 评选中国最受欢迎牛蛙菜品 【备注】 每张门票含: 会议资料1份 参会资格1位 会议当天用餐 (自助午餐1份+晚宴1份) 会议住宿 (1个床位,由会务组统一安排,单间需补差价) 点亮“在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