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现将拟核发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有效区域为全国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2年1月6日至2022年1月1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北京市种子管理站、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反映。异议人须以书面形式反映,并提供办公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须异议人本人签字或加盖异议单位公章。拟核发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
拟核发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
如有异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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