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以来第19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2月22日发布。
这份文件题为《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全文共8个部分,包括: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强化现代农业基础支撑、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聚焦产业促进乡村发展、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突出实效改进乡村治理、加大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力度、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文件指出,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在蔓延,世界经济复苏脆弱,气候变化挑战突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极为繁重艰巨。党中央认为,从容应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必须着眼国家重大战略需要,稳住农业基本盘,做好“三农”工作,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确保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
文件强调,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稳定全年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主产区、主销区、产销平衡区都要保面积、保产量;加快提高大豆和食用植物油自给率,下大力调整农业结构,千方百计扩种大豆和油料,取得可考核的成效,确保2022年大豆和油料播种面积扩大2200万亩以上;保障“菜篮子”产品供给,稳定大中城市常年菜地保有量,提高蔬菜应急保供能力;合理保障农民种粮收益,2022年适当提高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统筹做好重要农产品调控。
文件要求,强化现代农业基础支撑。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实现耕地保护党政同责;由中央和地方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全面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阶段性任务,2022年建设高标准农田1亿亩,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启动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大力推进种源等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文件明确,聚焦产业促进乡村发展。持续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县域富民产业;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
文件强调,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压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责任,制定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开展省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制度,鼓励地方对考核排名靠前的市县给予适当激励,对考核排名靠后、履职不力的进行约谈;强党的农村工作机构;抓点带面推进乡村振兴全面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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