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为邦本,本固邦宁。在推进农村变革、改善农民生活的进程中,乡村形态也在快速演变。建设什么样的乡村、怎么建设乡村,成为我们亟需回答的重大课题。
与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相比,今年一号文明确指出“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从“大力实施”到“扎实稳妥”,四字之差,却全面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深化了我们对乡村建设的规律性认识,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意义重大。
揆诸文本,“扎实稳妥”的思路贯穿始终。如在“健全乡村建设实施机制”一节中,2022年一号文开门见山提出,“落实乡村振兴为农民而兴、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的要求,坚持自下而上、村民自治、农民参与”。而去年则是在“加快推进村庄规划工作”事项中提出“因地制宜、稳扎稳打,不刮风搞运动”。由此可见,“坚持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已经成为一条总揽性大原则,对乡村建设行动的全过程、各方面都具有高屋建瓴的指导性作用。
又如在“接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一节,明确提出从农民实际需求出发推进农村改厕,具备条件的地方可推广水冲卫生厕所,不具备条件的可建设卫生旱厕。而就在去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求好不求快,坚决反对劳民伤财、搞形式摆样子,扎扎实实向前推进。
2022年一号文件及时回应和关注,体现的也正是从强调数量、进度到关注质量、时效的转变。
概言之,乡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如果说“为谁干”是定盘针,那么“怎么干”就是路线图,只有坚持“乡村建设为农民”,才能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具体看,应注重三方面的把握。
首先,乡村建设是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为重点,不宜把调门定得太高,也不宜制定过于统一标准。我国地域辽阔,各地气候、地理、资源、民俗和发展水平等差异大,各地乡村建设可以出现不同的水平、标准和档次。如果全国各地推行一个模板,就很可能出现“水土不服”现象。不同地方要合理评估当地的民情民意,稳妥有序制定建设目标和行动方案,重点是保证基本功能,解决突出问题。
其次,农民才是乡村的主人,农民期盼干的要抓紧干,农民愿意干的要带着干,农民不愿意干就应该先放一放、缓一缓。过去一段时间,有些地方大搞村庄撤并,赶农民上楼;有的大搞千村一面,丢弃记忆和乡愁;有的喜欢推倒重来,搞大拆大建……这些现象严重违背农民意愿,超越发展阶段,最终怨声载道,也提醒我们必须充分认识乡村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始终照顾农民的感受,体现农民的需求。
第三,农民是乡村生产生活的主体,搞乡村建设不能自上而下定指标、下任务,关键是要把农民组织动员起来。如果不顾实际定指标,那么基层执行就会走样变形、任意发挥。有的选择性执行,对自己有利的多执行;有的走过场式执行,搞形式主义;有的曲解式执行,歪嘴和尚念经……可见,一件事情要不要干、怎么干,不能坐在办公室“拍脑袋”,要多向人民群众要意见、要看法,使政策制定更加符合实际。
归根结底,乡村建设要讲科学、循规律、重民意。各地如何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走好政策从出台到落地的“最后一公里”,我们拭目以待。
□辛农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