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切实有效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日前,《高标准农田建设 通则》(GB/T30600-2022)(以下简称《通则》)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为高标准农田的建设提供科学适宜的标准。
据悉,新标准将于2022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201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 通则》(GB/T30600-2014)(以下简称原《通则》)发布后的首次修订,新修订的《通则》弥补了原版在实际应用中部分指标设置不合理等不足,是新时期统一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实现农田建设项目科学规范管理的客观需要,对进一步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行为,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通则》主要突出四大特点:
一是突出因地制宜,明确了不同建设区域的建设标准。充分考虑与《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有效衔接,区分不同建设目标、重点、能力和条件,将全国划分为东北区、黄淮海区、长江中下游区、东南区、西南区、西北区和青藏区等七个区域,分区域制定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农田地力标准参考值,充分强调高标准农田建设应因地制宜。
二是突出目标导向,明确了分省粮食产能指标。全国力争到2030年建成12亿亩高标准农田,加上改造提升已建的高标准农田,能够稳定保障1.2万亿斤以上粮食产能,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守住国家粮食安全底线。
三是统筹设施建设与地力提升,细化完善了地力提升相关内容。在修订设施建设指标的同时,着重补充完善了地力提升相关指标,为各地开展耕地质量提升建设提供有效技术参考。
四是突出科学适用,提升了标准可操作性。将建设内容明确分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和农田地力提升工程两大板块,每一板块详细划分具体工程类别,每一类别详细制定建设标准,确保地方开展各类工程建设都能有所参照。
在思路上,《通则》突出绿色发展理念。《通则》提出,鼓励应用绿色材料和工艺,建设生态型田埂、护坡、渠系、道路、防护林、缓冲隔离带等,减少对农田环境的不利影响。此外,《通则》还强调高标准农田建成后,应加强农业科技配套与应用,推广良种良法。有条件的地方应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保护性耕作和科学用水用肥用药技术及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网、智能控制、卫星定位等信息技术。
【记者】汤颖琳
【来源】南方农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