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了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路线图。(5月23日新华社)
作为一项顶层设计,《实施方案》为未来一个时期乡村建设行动行稳致远规划了目标、确定了原则、部署了任务、安排了保障,是一份既有高度又接地气、既绘蓝图也出实招、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既积极推进又稳扎稳打的行动指南,对于确保乡村建设行动不绕弯路、不入歧途、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持续提升工作质量,具有总纲性、根本性的指导意义。特别是《工作方案》提出的12项重点任务,即制定一个规划、实施八大工程、健全三个体系,更是明确回答了乡村建设行动要干什么、如何干、怎么干好等重大问题,让人一看便能了然于胸。
如果说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乡村振兴的第一场硬仗,那么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便是进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阶段必须打赢的关键之仗。相较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建设行动范围更广、内涵更多、要求更高,既包括水、电、路、网、冷链等公益性、产业性基础设施的强筋壮骨,也包括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升、农村基层组织和精神文明建设等事关乡村民生福祉、长远发展软性短板的全面补齐。也就是说,乡村建设行动不仅仅是提升乡村颜值那么简单,而是要以硬件建设为牵引、以软件优化为保障、以乡村社会全面进步为指归,通过系统施策、持续推进,让农村面貌发生根本改变,让城乡融合水平实现大幅跃升。
正如《实施方案》中所指出的,实施乡村建设行动要“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求好不求快,干一件成一件”。这充分体现了这项工作的针对性、务实性,必须稳中求实、稳中求进,同时也对于地方特别是基层把握好乡村建设行动中的以下三组重要关系提出了更高要求。
要把握好表和里的关系。这里的“表”和“里”,不仅指的是乡村面貌提升和乡村产业发展、治理提升之间的内在联系,更可投射于另一组表里关系,即政绩与政绩观。乡村建设如果出现问题,十有八九不是钱的问题,而是人的问题,更为确切地说,是治理者的政绩观出了偏差。乡村建设,“面子活”好做,但也是最做不得的。要用乡村建设的“四两之力”去拨动经济和社会建设的“千斤之重”,通过外部力量的注入促进乡村发展要素形成良性循环。
要把握好短和长的关系。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乡村建设是场持久战、攻坚战,不可能一蹴而就,正因如此,《实施方案》将“尊重规律、稳扎稳打”作为工作原则的第一条,要求将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财力可持续和农民可承受的基础之上。当前,受多重冲击,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在这种情况下,地方财政要精打细算,投入乡村建设的资金更要用在刀刃上,不能大手大脚花钱搞些“短平快”项目。同时,要把基础设施的管护保养资金真正落实,有的要村集体、农民来出,更多还是需要安排财政资金细水长流。对于那些无法落实包括资金、人员、制度等长效机制的乡村建设项目,应该缓上或不上。
要把握好有和好的关系。乡村建设,更多的工作是在补短板,从而让城市和乡村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尽可能站在同一条水平线上。对于大部分村庄来说,伴随乡村建设的政策滋润,不少普惠性、兜底性设施、服务会首先实现从无到有这一“零”的突破。这个过程中,绝大部分依靠的是公共财政资金投入。然而,有了之后,如何能够变得更好,芝麻开花节节高,光靠政府就不够了。这也是乡村建设行动需要完成的一项重要突破,即乡村建设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多元化除了指向社会资本,更主要的还是要把新型集体经济这个关键点激活,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共建共享,让村民的主体地位名副其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