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315,湛江市开展水产养殖用投入品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使用假兽药、假饲料与饲料添加剂违法行为。截止2023年3月,共检查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和门店900余次,责令改正42次,受理投诉21起,查封扣押违法物品678件,货值63429元,立案办理9宗,结案9宗,没收违法所得和行政处罚166033.05元。

湛江海岸线长一千多公里,气候温暖、资源充足,具备发展水产产业的独特区位优势,湛江水产养殖已成为城市响亮的招牌,肩负着广东省水产养殖振兴的重任。
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监管的通知》(农渔发〔2021〕1号)安排部署,依法打击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使用环节相关违法行为,提升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要求,为保障水产产业发展,规范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使用,湛江市农业农村局于2021年6月起,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市公安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开展水产养殖用投入品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通过明查暗访,追源头,查窝点,严厉打击水产养殖用投入品违法行为,多措并举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



截止2023年3月,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各级各部门执法人员1000余人,派出执法车辆300余架,检查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和门店900余次,责令改正42次,受理投诉21起,查封扣押违法物品678件,货值63429元,立案办理9宗,结案9宗,没收违法所得和行政处罚166033.05元。



下一步,湛江市农业农村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严厉打击水产养殖
用投入品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加大宣传力度,开展排查整治,强化部门协作,对发现涉嫌生产假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水质改良剂窝点跟踪核查,依法依规进行查处,促进水质改良剂从业人员规范生产,合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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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农财宝典-大国渔业 郑燕云
【通讯员】湛江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