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红星新闻》报道,5月底,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三里乡村民胡兴荣的近30亩水稻被人投毒枯死。

目前,当地警方已将水稻投毒案嫌疑人抓获,下一步准备走司法程序。7月22日,九派新闻致电进贤县三里乡村人民政府,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对于水稻田投毒案,公安机关已经调查清楚,目前,司法机关正在处理此案的赔偿情况等相关后续。

至于这块地能否继续种植,对方表示,投毒后只是伤害了当时的水稻作物,此后这片田还是能正常种植的。目前,田地所有权还属于胡兴荣个人,至于是否可以继续承包,还要征求胡兴荣的同意。

稻田刚被破坏和被破坏一段时间后的对比。图/大江网

据胡兴荣介绍,被抓走的3名嫌疑人是当地一家砂石场公司的合伙人。涉事砂石场公司此前占用了胡兴荣家的基本农田多年,胡兴荣曾多次举报该砂石场使用无牌农用车运输砂石。

5月25日,他在农田里发现了许多白色的颗粒物,经过比对,初步判断白色颗粒物可能是环嗪酮农药。6月20日,进贤县公安局出具的一份《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胡兴荣水稻田现场提取的白色颗粒物被检出环嗪酮成分。

对于这一结果,胡兴荣表示,事发后,一开始只有几亩水稻出现发黄的情况,由于正值雨季,随着雨水的冲刷和回流,受灾面积越扩越大,目前已造成了近30亩水稻死亡。胡兴荣认为,这是有人蓄意“投毒”,他自己从来不会使用此类药物用作稻田种植。

据统计,胡兴荣在三里乡承包的基本农田面积共280亩左右,全部用来种植水稻,经过此次事件后,他初步估算,按市场价一亩1300元算,本次经济损失约四五万元。相关水稻技术专家介绍,环嗪酮一般用于林地或铁路沿线等地,进行除草灭灌。

投毒者将面临怎样的法律判决或惩罚?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稻田农作物是他人的财物,行为人对农作物投毒造成农作物减产、停产,案涉数额四五万元,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又根据《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造成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应当立案追诉。



源丨九派新闻 裘星
编辑丨农财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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