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支持5000万元!广东发布2023“补改投”现代农业产业园试点项目申报指南_南方+_南方plus

南方农村报记者从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财政厅官网获悉,《2023年省级财政资金“补改投”现代农业产业园试点项目申报指南》(下称“《指南》”)已于近日印发,将以不超过5000万元省级资金支持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试点项目,且试点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2-3年,自省财政厅下达省级财政资金之日起计算。

所谓“补改投”,指资金可分类采取增资扩股、优先股或合作发起设立项目企业等方式投入到具体项目。涉及资产购置或建设的,也可以采取注入资本金或直接投资等方式实施。采取增资扩股、优先股或合作发起设立项目企业等方式投入的,可根据经确认的各方出资(含资产、技术等折价入股)情况合理确定“补改投”资金占股比例,财政出资部分占被投企业的股份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0%,且不能为第一大股东。

南方农村报

支持五大方向促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

根据《指南》,广东聚焦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围绕县域农业发展主导产业,通过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一方面促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整体提升农业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另一方面,推动财政资金规范管理,有效积累公共财产,以财政经济手段壮大基层财政实力、增强发展活力和后劲。重点支持以下方向:

一有利于推动农业重点产业项目做大做强,提升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发展水平,推进现代化海洋牧场全产业发展。二有利于促进生产要素集聚,推进农业科技推广示范和成果转化,推广应用先进农业技术和农业装备。三有利于推进种养有机结合,生产、加工、收储、物流、销售、品牌、追溯于一体的农业全产业链。四有利于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带动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发展壮大,推进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五有利于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有效供给,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推动农业经营体系、生产体系、产业体系转型升级。

包含农产品加工、种植、畜牧、渔业

《指南》指出,广东现代农业产业园试点项目分为农产品加工(预制菜)、种植、畜牧、渔业4类。其中明确对项目申报进行了具体要求。

一选好主导产业。按照《广东省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广东省现代农业产业园高质量发展规划(2023—2025)》要求,立足资源禀赋、产业优势,围绕主要农业产业重点县(市、区),在县域区域范围内,选择1个具有区域优势、地方特色突出的农业主导产业,做好“土特产”文章,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体现“现代”特征。聚焦补短板、强弱项,促进乡村产业强链补链,围绕农业种植(养殖)、加工、研发、仓储、物流、营销等全产业链关键环节,能够形成经营性资产和体现“现代”特征。可结合本地区主导产业发展实际,聚焦农业全产业链中的某个环节重点谋划,无需面面俱到。

实施主体资格条件方面,平台企业资格条件必须是申报主体(地方政府、省有关单位)所属平台企业,具有一年以上投资及资产管理经验(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相关的一级开发平台企业可适当放宽年限要求)。

合作对象资格条件(是指与平台企业合作参与项目建设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方面,需要已从事该主导产业经营活动三年以上;具备与经营生产相匹配的人员、场地、资金、设备设施等资源要素条件;具备履行合同、偿还债务的能力,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高于65%;诚信守法经营,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申报主体聚焦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县域

《指南》明确,广东现代农业产业园试点项目申报主体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含惠州、肇庆市和江门恩平、开平、台山市)县级人民政府,省供销社、省农垦集团公司等省有关单位与县级人民政府作为联合申报主体。

申报数量方面,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每个地级市(含惠州、肇庆市和江门市)限报1个“补改投”现代农业产业园试点项目;省供销社、省农垦集团公司等省有关单位可分别联合1个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县(市、区)申报1个试点项目(以下简称联合申报项目),不占各市指标。

按照“县级申报、市级推荐、省级审定”的原则,由县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审核,经市级政府同意后由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联合向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提交申报材料。联合申报项目由省供销社、省农垦集团公司等省有关单位与县级人民政府联合发文直接向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申报。

各申报主体必须进行网上申报,县级网上申报、市级网上申报及审核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9日24:00。网上申报网址:http://120.197.34. 35:8001/nytzj-web/minstone,该账号已由省农业农村厅统一分配至市、县农业农村局及省直单位。

另外,各申报主体需要于2023年11月20日17:30前将纸质申报材料、申报文件一式5份(附电子文档)送至广东省农业农村投资项目中心(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2号办公楼11楼 11房),以送达签收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记者】韩安东

【来源】南方农村报

编辑 陈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