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大小事,尽在兴农评。
近日,一条“河南周口一中药种植合作社遭人哄抢,种植园主坐地痛哭”的短视频引发网友热议。园主表示,他们一家种植了15亩白术,预计能卖40多万元,但因为遭遇哄抢,损失了约2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类似的事件近期接连发生多起,次次都登上热搜榜。10月14日,郸城县城郊乡一块玉米地遭到周边村民哄抢;10月5日,南阳迷笛音乐节,一众乐迷露营区遭到大规模的财物被盗;10月3日,徐州一婚礼场地被连夜搬空……
这类事件发生后,当地政府的处理方式基本雷同。政府通报多出现“误导”“误认为”“捡拾”“多年以来的习惯”等词语,全文无“哄抢”二字,基本以“误会”二字拉起遮羞布,对涉事群众以批评教育为主,不了了之。
这样处理,有关部门“用心良苦”:一是因为参与哄抢的多是本地人,被哄抢的多是外地人,哄抢人数众多,被哄抢的“苦主”就几个人,加之调查处理难度大,自然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佳;二是承认“哄抢”即承认地方治安工作出现漏洞,所以只能农业农村局或者村委会等与治安职责无关的部门出来说声“误会”,遮羞布扯起来了,即使多数人不相信,但地方的基本颜面保住了,有关部门被追责的几率降低了;三是害怕舆情发酵,甚至引发群体事件,影响社会稳定。
但对于普通群众而言,既然哄抢不用付出代价,既然真的法不责众,那为何不效仿?有关部门的“良苦用心”,无疑带来更大的负面效应,不仅助长哄抢之风蔓延,更是公然破坏法治建设和正常社会秩序。因为在群众心里,政府机关本应代表公义、主持公义,当政府机关公然扯起遮羞布时,就是对违法行为的倾斜。风起于萍末,当扯遮羞布成为地方政府的惯性时,就是社会失序的开始。
有关部门必须遏制这一势头。面对哄抢事件,不能因为人多难处理就网开一面,必须旗帜鲜明,果断行动,按照相应法律法规,该拘留就拘留,该罚款就罚款。同时,上级政府必须加强监管,从监察的角度督促、矫正、严惩有关部门法不责众的懒政、失职行为,并形成典型案例警示。有关部门唯有勇于担当、有所作为,才能真正地刹住这股不良之风。
【作者】朱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