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核发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有效区域为全国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根据《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现将拟核发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有效区域为全国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反映。异议人须以书面形式反映,并提供办公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须异议人本人签字或加盖异议单位公章。 住 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6号院1号楼8层0903邮箱:shenpichu@nyncj.beijing.gov.cn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核发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有效区域为全国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根据《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现将拟核发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有效区域为全国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11月9日至2023年11月1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反映。异议人须以书面形式反映,并提供办公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须异议人本人签字或加盖异议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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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核发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有效区域为全国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根据《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现将拟核发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有效区域为全国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反映。异议人须以书面形式反映,并提供办公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须异议人本人签字或加盖异议单位公章。 来源丨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江西省农业农村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