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建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DB35/ 2160—2023)
标准指出
新(改、扩)建水产养殖单位
自本文件实施之日起
执行
现有水产养殖单位
自 2024 年 12 月31日起执行

本文件由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
负责统一监督实施
渔业(农业) 行政主管部
负责其职责范围内的监督实施

一起来看全文↓




除了福建,
此前,山东也发布
《2023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
点击图片查看详情
↓↓↓







转载声明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海上福建、转载请标明出处。

编辑:朱洁珊


热点回顾

水产人为“大国渔业”加油!

点赞”+“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