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上午,广东省新闻办举行《广东省政务服务数字化条例》(下称《条例》)专题新闻发布会。作为全国首部强调以数字化推进政务服务转型升级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施行,为广东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有效制度保障。
值得关注的是,针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问题,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自动受理、智能审查、智能办理,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证明事项纳入公共服务事项进行统一管理等改革经验被写入《条例》进行固化推广,切实推动“提高政务服务信息化、智能化、精准化、便利化水平,让群众少跑腿”。

村级证明事项纳入统一管理
《条例》分为总则、政务服务管理数字化、政务服务办理数字化、监督保障、附则共五章34条。在全国率先以数字化为主线,同时兼顾传统政务服务中流程优化、机制创新、环节办理、材料精简等内容,规定了政务服务管理数字化、政务服务办理数字化以及监督保障等要求,为广东政务服务数字化工作提供了法律制度保障。
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局长杨鹏飞介绍,数字化已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广东在全国率先启动数字政府建设,省级政府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连续5年位居全国第一,形成了一批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经验做法。
《条例》以“数字化”作为切入点,在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为基层减负等问题,提出了政务服务模式创新的举措。包括推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在政务服务中的创新应用,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自动受理、智能审查、智能办理,辅助高效快速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推动政务服务档案数字化应用;推动非现场方式辅助现场勘查审验在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应用,对程序较为简单、专业性要求不高、审批风险较小的事项,在不违反法律法规情况下,鼓励政务服务机构创新使用远程视频、数字化图纸等非现场方式辅助现场勘查审验。既方便申请人办事,也给基层人员减负。
《条例》第二十七条还特别提出,“推进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证明事项纳入公共服务事项进行统一管理。”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新闻发言人魏文涛表示,基层调研中发现,审批部门索要证明难、基层组织出具证明难、群众办事提供证明难的问题仍然存在。对此,该局在去年已印发实施《关于全面开展村级证明事项标准化改革工作的通知》,探索开展村级证明事项标准化改革工作,解决我省普遍存在的村级证明事项底数不清、标准不一、办理流程繁琐等难点痛点问题,切实提高基层治理水平。
保留线下办事渠道方便群众
据了解,《条例》从政务服务管理、政务服务全流程办理,到线上平台建设、线下大厅建设、后台监督管理,都融入了数字化创新应用实践。
针对部分老年人、残疾人办事难问题,《条例》在起草过程中也专门作出规定。魏文涛介绍,前期立法调研工作中,就收到不少群众、企业和人大代表的反馈,有些地区在推行线上办事后,线下窗口就不再受理事项,而部分老年人因不会用、不愿用、不习惯用智能手机和电脑,出现办事不便的情况。
对此,《条例》第十五条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机构应当优化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界面交互、内容朗读、操作提示、语音辅助等功能,为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提供无障碍服务”。提出要聚焦便利老年人办事服务,推进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革,让老年人更便利地获取政务服务。
政务服务除了追求办理的速度,还要强调办理的“温度”。考虑到老年人等特定群体需求,同时强调保留线下办事服务渠道。《条例》第十八条提出,“政务服务机构对已实现线上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应当保留线下办事服务渠道,由申请人自主选择。申请人在线下办理业务时,政务服务机构不得强制要求申请人先到线上预约或者线上提交申请材料。”
近年来,广东大力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政务服务创新逐步形成统一规范的标准体系。我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和清单制管理、容缺后补制度、告知承诺制等管理办法和工作规范也在不断完善。通过此次立法,将以数字化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推动数字政府与法治政府同步建设,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重要支撑。
【记者】江玲
【来源】南方农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