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太阳”)发布公告称,目前公司预重整方案已获得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据介绍,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法院最终能否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红太阳表示,公司预重整方案虽已经预重整阶段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但 尚未获得法院裁定批准。


若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后,公司股票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若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 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状况及经营状况,彻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推动公司回归持续健康发展的道路。


但是,若不能顺利实施,红太阳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若红太阳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同日,红太阳2023年度业绩预告发布,预计2023年度亏损2.8亿元—3.6亿元,净利润同比下降138.24%—149.16%。


红太阳将业绩下滑的原因归为三个方面影响:一是受公司主要市场南北美洲罕见持续气候异常、东欧战争持续等“二大”不可抗拒自然灾害的影响;二是受全球灭生性除草剂2022年火爆超买,导致2023年“双草”(草 铵膦、草甘膦)价格“暴跌”,联动公司百草枯、敌草快(二溴盐、二氯盐) 等“三大”灭生除草剂产品量价“暴跌”影响;三是由于2023年集中研究开发成功了颠覆性生物L-草铵膦产业链、生化新吡啶碱产业链和双酰胺类杀虫剂等“三大”产业链工业化技术的费用大幅增加的影响。


红太阳指出,目前公司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的相关规定,在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可能存在继续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


红太阳公司预重整始末




2022年9月16日,红太阳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送达的(2022)苏01破申62号《通知书》及《重整申请书》,申请人南京太化化工有限公司以红太阳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仍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南京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先行启动预重整程序;


2022年11月7日,南京中院作出(2022)苏01破申62号《决定书》,为有效识别红太阳重整价值和可行性,及时挽救企业,提升重整效率和效果,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


2022年12月5日,南京中院作出(2022)苏01破申62号之一《决定书》指定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管理人;


2022年12月15日,红太阳披露《关于公司预重整管理人招募和遴选预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2023年7月28日,红太阳披露《关于遴选确定预重整战略投资人的公告》,确定湖北同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预重整战略投资人;

2023年11月29日,红太阳披露《关于遴选确定预重整财务投资人的公告》,确定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博雅春芽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预重整财务投资人;

2023年12月1日,红太阳收到书面通知,定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公司预重整阶段债权人会议。


2024年1月30日,红太阳收到预重整管理人发来的书面通知。




作者丨任亚航

编辑丨农财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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