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民政厅等19部门联合发布《广东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下称《方案》),要求进一步提高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困境儿童保障制度,不断增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福祉。
《方案》明确,到2026年,以儿童需求为导向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更加精准高效,支持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基层基础更加坚实,服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氛围更加浓厚,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得到更加充分、更加有效的保障。

精准识别服务对象
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无法与父母正常共同生活的未满十六周岁农村户籍未成年人。困境儿童包括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难家庭儿童、重残儿童、兜底监护儿童,以及法律法规规章、上级政策文件及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类型等六类对象。
根据风险等级,《方案》将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分为四个等级:高风险(红色)、中高风险(黄色)、中低风险(蓝色)、低风险(绿色)。建立儿童主任和“双百”社工定期走访制度,开展分级分色跟踪服务。
其中,高风险等级(红色)为需紧急干预的儿童,应在发现或接报个案情况后即时介入处置。中高风险等级(黄色)为需重点跟踪的儿童,至少每月入户走访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相关职能部门。中低风险等级(蓝色)为需定期介入的儿童,至少每两个月入户走访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相关职能部门。低风险等级(绿色)为需常态化关爱服务的儿童,至少每个月联系一次,每三个月入户走访一次。

推动实施五项任务
《方案》提出了五项重点任务。
一是实施精神素养提升行动。具体而言,民政部门要推动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设置心理咨询室,通过聘请专业人员或购买专业服务,开展机构内儿童心理健康教育;推进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儿童精神专科和心理咨询门诊建设;加强对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基层儿童工作队伍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提高入户走访预防和识别能力。
二是实施监护提质行动。各地要加大强制报告制度宣传力度,相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儿童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
三是实施精准帮扶行动。各地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分类精准保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儿童纳入低保、低保边缘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特困、临时救助等保障范围。要进一步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引导鼓励公益慈善力量参与社会救助。
四是实施安全防护行动。县级教育、公安、民政、团委、妇联等相关部门以及各村(居)民委员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安全知识进村(社区)活动,面向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开展防溺水、防欺凌、防性侵、消防安全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等方面教育,提高监护人监护能力。
五是实施固本强基行动。各地民政部门要积极培育和发展儿童福利领域社会组织,通过政府委托、项目合作、重点推介、孵化扶持等多种形式,引导和规范儿童福利领域社会组织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
【记者】曹童童
【来源】南方农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