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发布的《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2024年度执行情况公告》引发广泛关注。公告显示,2024年,财政部拨付28551万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成功完成对28551名城乡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的救助任务。与此同时,各地妇联组织积极行动,筹集社会救助资金超3100万元,进一步扩大了“两癌”救助覆盖面,还通过开展“两癌”防治主题宣传活动,覆盖人群超305万人次,有效提高了妇女“两癌”防治意识。
  “两癌”,即宫颈癌和乳腺癌,是严重威胁妇女健康的常见恶性肿瘤。自2009年起,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全国妇联便启动了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为切实解决农村贫困妇女“两癌”治疗难题,防止患病妇女家庭因病致贫、返贫,2011年,全国妇联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的支持下,设立“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实施“农村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项目。2021年,该项目调整为“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让更多城乡低收入妇女群众能够享受到党和国家的关怀与温暖。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由全国妇联委托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组织实施。该项目主要救助对象为经民政等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和支出型困难人口中,经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II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低收入妇女,救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救助10000元人民币,且同一对象不得重复申领。截至目前,该项目已累计救助30.38万名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取得了显著成效。
  今年全国妇联将继续推进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为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提供每人一次性一万元的救助,让温暖与希望持续传递。
申 报 须 知 
  申报对象:由民政、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且经过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Ⅱ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低收入妇女。
  申报时间:即日起开始申报,截止时间以各县区妇联具体通知为准。
  申报流程:遵循自愿申请原则,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需向所在地村(社区)妇联提出救助申请,准确、如实、完整地填写救助个人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村(社区)妇联收集汇总申报对象名单、人数及申报材料后,上报至县级妇联。县级妇联将协调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核实申报对象的病种病情、家庭经济状况等信息,填报患病妇女申报信息汇总表,加盖县级妇联、民政、农业农村部门公章后,报市级妇联审核。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将对申报人员信息进行汇总、复核,并统一报送至全国项目实施办公室。
  申报要求:每位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只能享受一次救助。历年已申报享受过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两癌”救助的患病妇女不再重复申报;以前年度已申报但未得到救助的妇女,需重新申报。
申报材料
  ·2025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
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个人申报表;
  ·患者身份证正反面和户口本复印件;
  ·低保、特困、易返贫致贫人员等低收入状况证明材料;
  ·病历诊断证明书、病理切片报告或出院报告等能体现患病程度的相关资料(须有医生签字、医院盖章),以及治疗费用报销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