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尾水排放新标全面强制执行,对虾养殖业如何度过阵痛期?_南方+_南方plus

5月1日,广东省地方标准《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DB44/2462-2024)(下称“新标”)将正式全面强制执行,与新修订的《渔业法》同步发力,形成“国家大法+地方标准”的双重监管格局,威力远超以往。作为全国南美白对虾养殖核心省份,广东此次新规落地,不仅将规范省内数十万养殖主体的生产行为,更成为全国对虾主产区产业养殖模式迭代升级的重要缩影。

在这场关乎生计与生态的“绿色大考”面前,曾经习以为常的“清水进、污水出”粗放式养虾时代被彻底画上句号。对于广大对虾养殖户而言,严苛的尾水限值既是悬在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违规直排将面临10万至100万元重罚乃至停业关闭,也是倒逼产业腾笼换鸟的催化剂。当“高产即正义”的传统理念撞上“绿水青山”的生态红线,对虾养殖业该如何破局求生、平稳度过转型阵痛期?

争议倒逼治理

尾水管控十年迭代升级

广东省的尾水排放新标采取了分阶段执行的策略,新建项目已于2024年5月率先执行,而所有现有项目将在2026年5月1日起全面执行的硬杠杠,让全省对虾养殖户感受到了切肤之痛。此次新规明确锁定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总氮、总磷五大污染物指标,覆盖养殖水面30亩及以上的池塘和所有工厂化养殖设施,广东大部分对虾养殖场均被纳入监管范围,小于30亩的池塘养殖也参照执行,监管覆盖面全面拓宽。

这绝非广东的“独角戏”,而是全国对虾养殖产业绿色转型的一个缩影。放眼全国,南美白对虾主产区养殖尾水排放治理行动,从2017年就已拉开序幕。当年,江苏省首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指出,如东县南美白对虾养殖尾水未经处理直排河道,造成水体富营养化,生态损害严重,这一问题首次将南美白对虾尾水排放问题推向全国视野,成为行业尾水治理的重要转折点。此后十年,我国南美白对虾尾水治理逐步实现从无到有、从宽松到严格、从地方试点到全国布局的迭代升级。

2020年,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实施2020年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的通知》,尾水治理上升至国家层面统筹推进。同年,《湖南省水产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成为全国首个发布的强制性水产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江苏省紧随其后,于2021年发布强制性地方标准《池塘养殖尾水排放标准》(DB32/4043-2021),2023年又发布《南美白对虾小型温棚养殖尾水生态化治理技术规程》,成为全国首个针对小棚养虾模式的标准化技术规范。2023-2024年,广东、福建、海南、山东、广西、江西、湖北等省级养殖尾水治理标准密集出炉,其中广东即将全面执行的尾水排放标准,无论覆盖范围、限值要求,还是执行刚性与处罚力度,堪称全国最严的地方性强制标准之一‌。

整体来看,过去分散粗放、自由换水、尾水直排的传统南美白对虾养殖模式,已彻底失去生存空间。从2017年的尾水排放争议,到2026年的全面严管,南美白对虾尾水治理用了近10年时间,完成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规范”的根本性转变。这背后,是产业从粗放扩张向高质量发展转型的必然选择,是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协同推进的必然要求。

多重难题制约

对虾尾水治理任重道远

南美白对虾是我国水产养殖重要品种,凭借适应性强、生长周期短、市场需求量大等优势,长期占据水产养殖市场重要地位。农业农村部发布的2026年中国南美白对虾供需报告预计,2025年我国南美白对虾年产量养殖产量250万吨,比上年增长5.5%。产业体量持续扩大的同时,尾水治理压力也随之攀升。

长期以来,国内南美白对虾养殖普遍采用高密度投苗、高蛋白饵料投喂、高频次换水的集约化模式,这种模式虽能保障高产,却也产生了突出的尾水排放问题。水中含有的残饵、粪便、药物残留等污染物直排周边水体,不仅破坏生态环境,更引发公众对南美白对虾品质及食品安全的担忧,也让产业转型陷入“环保倒逼”与“成本制约”的双重困境。

多重难题叠加之下,对虾养殖尾水治理之路荆棘遍布。

技术适配性不足是首要痛点。海水高盐度环境、小棚养殖季节性集中排水、高位池集中连片排放等特性,让“三池两坝”等常规淡水养殖尾水处理技术难以直接套用。专用适配技术与低成本设备供给的不足,进一步增加了治理难度。

中小散户改造成本偏高、维护难度大,改造意愿薄弱。中小散户养殖规模小、利润空间有限,如一套适配小棚模式的简易尾水处理设施,单棚改造成本动辄上万元,短期投入压力大。且后续设施需长期维护,进一步增加人力物力成本,让本就盈利微薄的散户难以承受。

监管难度大、协同性不足进一步加剧治理困境。从基层监管层面来看,南美白对虾养殖点多面广、散落分布,大量小型散户游离在常态化监管之外,给基层监管带来不小压力。同时,部分地区监管标准执行不统一、部门协同发力不够,也让尾水治理出现“监管盲区”,难以形成治理合力。

一边是市场刚需与庞大的产业体量,一边是严苛的环保硬标与治理短板,南美白对虾养殖尾水治理仍任重道远。

主产区“各显神通”

多元治理模式破解转型困局

面对严苛的排放标准,难道养殖户就只能坐以待毙吗?其实不然。纵观全国,广东、江苏、山东、广西等南美白对虾核心养殖大省,已经率先探索出多条成熟、可复制、适配不同养殖模式的治理路径,用实践证明,达标治理并非“负担”,反而能倒逼产业提质,成就长效盈利。

““中国南美白对虾第一县”江苏如东县,创新推出“一村一策”和”一场一策”的精准治理模式,破解了不同养殖场景的尾水治理难题。如洋口镇南渔村、栟茶镇兴灶村采用SBR工艺+生物膜法,栟茶镇兴凌村等地推广“四池三坝”尾水处理工艺,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采用设施设备集中收集处理工艺,大豫镇九龙村推行“核心设备+生物生态”直接净化工艺等,形成了覆盖全域、多措并举的养殖尾水治理新格局。

广东省则在科技赋能与“疏堵结合”的政策组合拳上做足了文章。江门新会大鳌镇在试点项目中引入MBR膜一体化设备,通过“微滤膜过滤+微生物降解”技术,让尾水达到《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一级标准;随后又携手环保企业推出“一池一岛”新模式,相较于传统“三池两坝”,在出水稳定性和脱氮除磷效果上更具优势。阳江更是拿出了真金白银的奖补政策,明确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建设并验收合格的养殖场,高位池按800元/亩、土塘按600元/亩给予财政奖补。目前阳东区雅韶镇一养殖场凭借通过验收的“三池两坝”设施,已顺利拿到了36.8万元的奖补。

广西壮族自治区针对小散养殖户众多的特点,重点推行“抱团治污”,实现成本共摊、效益共享。如钦州市康熙岭养殖尾水生态治理试点项目中,政府引进专业环保公司,建设集中尾水处理设施,统一处理周边2000亩养殖尾水;钦州市钦南区共创养殖专业合作社,通过租赁方式与小养殖户共享“三池两坝”设施,有效解决集中连片的养殖尾水治理问题。

山东省的工厂化养虾企业则在“水循环”上精益求精。寿光恒兴智慧渔业产业园规划了完善的尾水综合处理区,生产尾水经微滤机去除90%悬浮物后,依次进入藻类池和贝类池,通过生物链将氮磷“吃干榨净”,最终70%的处理水回流养殖区循环利用,实现了资源集约化。东营通威渔业有限公司则在实施尾水池降解传统外循环的基础上,在全国率先引入超滤设备,形成养殖池用水内循环,配合紫外线与臭氧消杀等,实现养殖水100%循环利用。

养殖尾水排放设施的升级改造,无疑需要真金白银的投入,这道门槛虽高,却是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长久之计。对南美白对虾养殖主体而言,与其被动应对、面临处罚,不如主动适应地方标准,抓住地方政府尾水改造奖补的窗口期,结合自身养殖规模、模式和资金实力,选择合适的转型路径。

采写:南方农村报记者 李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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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温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