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赣南脐橙品牌声誉
保护果农和消费者正当权益
保持脐橙产业
健康可持续发展
脐橙之乡
信丰县脐橙产业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近日发布
《致全县果农朋友、果品加工企业的一封信》
对脐橙早采、催熟、染色及假冒等行为
依法依规从快从严从重查处
并对首位举报人给予1000元奖励
大家好!为切实维护赣南脐橙品牌声誉,保护果农和消费者正当权益,保持脐橙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地理标志产品 赣南脐橙》(GB/T20355-2006)规定,现就依法制止脐橙早采、催熟、染色及假冒等行为告知如下:
一、在赣南脐橙协会确定的脐橙开采时间之前,全县范围内禁止纽荷尔等中晚熟品种采摘、运输、销售;所有果品不得喷“甜蜜素”及催熟上市。赣南早脐橙等早熟品种达到自然成熟后实行采前报备。
二、增强果农、果品加工企业和经销商树立品牌意识、诚信意识和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到脐橙早采、催熟、染色的危害,自觉抵制脐橙早采、催熟、染色及假冒等行为,不为一时蝇头小利损害赣南脐橙品牌和长久效益。
三、由县政府办、果业发展服务中心、市监局、农业农村局、供电公司、公安局、金融服务中心等部门单位成立制止脐橙早采联合执法工作组,加强对果品加工营销巡查,各乡镇加强果园巡查,依法依规从快从严从重查处脐橙早采、催熟、染色及假冒行为。
四、加大脐橙早采等行为惩处力度。对有脐橙早采、染色、催熟等行为的企业、合作社、企业法人、果农采取“五个一律”措施。即对果品加工企业一律实行停止供电;对违法企业一律纳入信用黑名单管理;对果园一律取消标准示范园、果园水电路等政策扶持;一律停止“信贷通”、“振兴贷”、“脐橙贷”等金融信贷支持;一律停止政府给予的其他优惠扶持政策。同时实行举报奖励,经核查情况属实,给予首位举报人1000元奖励并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举报电话: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果园早采行为受理(0797-3330266)、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加工厂催熟和销售运输环节受理(0797-3311492)、县果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赣南早脐橙等早熟品种采前报备受理(0797-3311843)。
信丰县脐橙产业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