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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海南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发布的《关于强化农药入岛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显示,海南省对入岛农药实行“白名单制度”管理。 该通告已于9月15日正式执行。

众所周知,海南在很早之前就开始实行不同于大陆的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只有经过岛内审核,通过特定渠道,农药产品才能入岛。

那么,农药入岛要经过几道坎?这份白名单制度会将哪些农药企业和产品拒之岛外呢?对此,笔者进行了梳理。


入岛前先过三道坎
三无产品无缝可钻

自2017年《农药管理条例》出台后,拥有三证(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或批准文件证、产品标准证)成为农药产品在市场合法流通的必备条件之一。而海南作为国内农药管理改革先行者,还是最早执行“一证一品一标签”(一个证件只能对应一个产品,一个产品只能有一个包装标签)的地区。

在农药管理方面,海南的严格程度都要高于大陆地区。

据悉,自2011年海南农药新政出台后,海南先后出台了《海南经济特区农药批发零售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海南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2016年修正)》、《2018年海南省农药监督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和方案。


这次《通告》对农药产品入岛再次做了详细的规范。

“产品三证是基础条件,8家批发企业初审农药产品是核心。” 海南省农资业内人士符红文谈到,通过农药批发实行专营特许制度、农药零售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海南已形成以农药批发企业、配送中心、零售店为主体的三级农药销售运营网络。也只有获得“三证”,通过批发企业初审和海南省农药监督平台审核的农药产品,才有获得入岛的资格。

据悉,在海南,最早执行批发企业1亿元、零售商100万元注册资金的入行门槛,且农药店获得零售经营许可证时,需要一次性缴存保证金。


“这种模式让批发商成了药害事故和食品安全问题的连带责任单位,倒逼他们要时时把控采购药品质量,把握政策“高压线”,杜绝高毒和假冒农药产品入岛。”符红文提到。

据悉,批发商在审核农药产品时不仅要让农药生产企业提供三证资料,还会将添加违禁成分的农药企业列入黑名单。这也将一证多用农药、添加隐性成份的农药产品及企业拒之岛外。

获得海南经济特区农药批发经营许可证企业名单

海南省农药生产企业名单

入岛时需携带采购单
无单产品禁入岛内

据行业人士介绍,海南省90%以上的生活物资都要从琼州海峡进入,这其中也包括绝大部分的农药产品。琼州海峡监管对成为物资进入海南岛内重要的关卡。

农药入岛需随车携带采购货运单,这是本次《通告》中的明确规定。

《通告》提到,获得海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农药生产企业才能自行或者委托运输企业将农药原药运入海南经济特区,承运工具运输农药原药入岛前必须携带农药生产企业出具的纸质或电子版农药原药采购货运单(采购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获得海南经济特区农药批发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才能自行或者委托运输企业将农药产品运入本经济特区,承运工具运输农药产品入岛前必须携带农药批发企业出具的纸质或电子版海南省农药采购货运单。

同时,只有通过海南省农药监督平台备案审核的农药产品才能进入海南经济特区销售、储存、使用。相关方因科研、推广示范等需要从岛外购入农药的,应经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审批,审核通过后农药方可入岛。 

也就是说,只有岛内获得审批的企业或者单位才有从岛外采购农药的资格,外部农药产品要想入岛,就需要上述单位提供的购买凭证。

运输农药的车辆需凭单入岛,这也从运输环节杜绝了农药产品非法流通的情况。

其实,这不是第一次与交通厅联合加强监管,2018年,两个部门就联合发《海南省农业厅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严格农药产品运输监督管理的通知》。
此外, 2017年,海南省政府颁布《海南经济特区农药批发零售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其中规定需到取得经营许可的农药商店购买农药,并严禁农药零售企业及农药使用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从本经济特区以外购买农药。

其实,海南很早之前就发布通知,严禁个人从岛外网购农药,但实际上此现象并未杜绝。此次《通告》的发布也给岛外农药电商提了个醒:即使拥有农药经营许可证,也不可随意向岛内发货,否则将在运输环节被截获。

笔者在淘宝查询获悉,目前已有电商明确表示不接受岛内订单。

入岛后需赋码贴标识
伪劣产品一查到底

2017年,海南省政府颁布《海南经济特区农药批发零售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其中规定需到取得经营许可的农药商店购买农药,并严禁农药零售企业及农药使用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从本经济特区以外购买农药。


近年来,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出台的《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市县农业执部门要组织执法力量,依法采取多种方式,坚决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使用农药行为。

一是继续强化打击无证经营农药、通过非法渠道批发零售农药产品、经营使用高毒禁用农药、非法添加高毒农药等隐性成分、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证件、擅自修改农药标签等违法行为;

二是深入开展重点整治行动。在重点区域依法打击农业生产领域非法经营、使用无证植物生长调节剂[农民称“白粉”(噻苯隆)、(氯吡脲)],哈密瓜、西瓜种植大量使用农民称“黑水”等“三无产品”的行为。

2022年3月,海南省政府发布《海南省农药批发零售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实行批发特许经营与零售许可相结合的新体制。这是海南省在制定农药法规方面的重大突破和农药监管体制上的重大改革。

据悉,该办法明确了严格的农药经营准入制度,对农药经营企业实行总量控制。全省建立农药批发企业、区域配送中心、零售企业三级经销网络,按“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服务”的标准规范市场。

也就是说,即使伪劣农药产品历经千山万水侥幸入岛,海南也可通过溯源体系一查到底,让违法行为无处可躲。


作者丨钱普贵 杨吉龙

编辑丨农财君

审核丨杨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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