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户卖出去商品,

本来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
但是要是货卖出去了,
钱却收不回来,
可就太愁人。
几年前李某开办了一个农资商店,农户周某某于2016年至2017年间多次在店里赊账购买化肥,价值8000余元,经过店主李某多次催要,周某某仅在2018年时偿还了少部分货款。
无奈之下,李某于2022年8月向沿江人民法院对周某某提起诉讼,要求周某某给付赊购农资的剩余货款和逾期还款所产生的利息6000余元。
办案法官收案后,第一时间向原告李某了解案情和被告的具体住址,可李某却表示她现在也不知道周某某的联系电话和住址,只能提供周某某妻子的电话。
办案法官联系周某某妻子时,周某某妻子起初态度强硬,不愿将周某某的联系方式告诉法官。经过法官多次与之联系沟通并释法析理,周某某妻子终于提供了周某某的联系电话,办案法官立即联系了远在河北省打工的周某某。

周某某表示,欠款的确存在,可以一次性偿还剩余货款和利息,但担心李某在收到款后不撤诉。为打消周某某的顾虑,办案法官与书记员当即驱车来到李某家中,在周某某线上交付欠款的同时,李某现场出具收据并表示撤回对周某某的起诉。
“一开始还觉得追回货款希望渺茫,没想到法官这么用心,花费了这么多时间做被告工作,让我这笔被拖欠了五年的农资赊货款终于要回来了!”李某感叹道。
赊购是农资领域的顽疾,很容易造成经销商回款困难的现象。特别是很多乡村级农资经销商都是小卖部、农资兼营店,几千块钱的赊销农资款就很有可能造成店铺资金周转困难,出现债务危机。


来源丨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丨农财君

审核丨杨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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