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海关所属南伞海关关员在南伞口岸边民互市查验区对一车出口货物进行查验时,查获用腻子粉掩盖的硝磷酸铵复合肥料125袋、共5吨。硝磷酸铵复合肥料出口需进行法定检验,该行为涉嫌逃避海关监管。

此前,在9月27日,日照海关查获7票出口化肥涉嫌逃避出口商品检验,共计365吨。

海关关员对出口化肥实施现场取样(石万里/摄)

根据风险布控指令,海关对上述出口化肥实施现场查验并取样送检。经实验室检测,货物申报品名为“有机肥料”,实际含无机肥成分。海关总署去年10月份发布公告,对涉及出口化肥的29个10位海关商品编号增设海关监管条件“B”,海关对相关商品实施出口商品检验。根据鉴定结果,企业申报出口的化肥被列入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

目前,海关已依法暂扣上述货物,待进一步处理。

无独有偶,近日,天津海关缉私部门开展打击出口化肥逃检专项行动,成功侦办系列出口化肥逃检案件,查证逃检出口化肥共计8.3万余吨,案值约1.6亿元人民币。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部分化肥出口前需实施出口品质检验,并严格实施产地检验。然而部分出口企业为了非法牟利,不惜铤而走险。这些不法企业在明知其货物属性且知晓国家依法对该货物实施商品检验的情况下,通过伪报品名和税号的方式,擅自出口未经检验的化肥产品,涉嫌逃避商检罪。
目前,上述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丨南方农村报综合自中国海关发布

编辑丨农财君

审核丨杨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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