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核发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有效区域为全国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根据《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现将拟核发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有效区域为全国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2年7月29日至2022年8月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反映。异议人须以书面形式反映,并提供办公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须异议人本人签字或加盖异议单位公章。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12号院1号楼19层2211、2212邮箱:shenpichu@nyncj.beiji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