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提升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水平,落实乡村医生待遇!_南方+_南方plus

近日,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扎实推进我省乡村建设行动。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提出实施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升行动,其中包括改革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具体要求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质增效,推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高质量发展。提升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健康管理水平,完善村级医疗疾控网底建设。落实乡村医生待遇。

《方案》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顺应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围绕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为重点,坚持党建引领,规划先行,集中资源要素,动员各方力量,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自下而上、村民自治、农民参与的实施机制,努力让农村具备更好生产生活条件,让广大农民过上现代文明生活,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提供有力支撑。

到2025年,全省乡村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县域内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显著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显著加强,着力建设具有中国气派、岭南风格、广东特色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珠三角行政村全部达到美丽宜居标准,沿海经济带和北部生态发展区80%以上行政村达到美丽宜居标准。

《方案》全文详见《南方农村报》报道:


【记者】朱斌

【来源】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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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江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