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中央财政下达资金200亿元,对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缓解农资价格上涨带来的种粮增支影响,稳定农民收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补贴对象为实际种粮农民,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对于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可根据服务双方合同(协议)约定,由地方结合实际确定补贴发放对象,原则上应补给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主要承担者。 对流转土地种粮的个人和组织,根据签订的流转合同(协议),确定补贴发放对象。 补贴标准由各地区结合有关情况综合确定,原则上县域内补贴标准应统一。 发放方式由各地区在2021年相关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结合实际进行完善。 要依法依规公开补贴信息,采取“一卡(折)通”方式,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实际种粮农民手中。
另据财政部消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冬小麦田间管理工作的重要部署,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及时摸底小麦苗情,分析预测极端天气情况,研判重大农作物病虫害灾情发生趋势,制定资金分配方案,于3月8日预拨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16亿元。

来源丨财政部农业农村司
编辑丨农财君
审核丨杨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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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丨农财网农化宝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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