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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解决食用农产品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省农业农村厅等七部门印发了《广东省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4年)实施方案》。

佛山市结合实际,制定了《佛山市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4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3年的联合治理行动,重点治理“11+2”共13种食用农产品和较为突出的质量安全问题,并向广大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民朋友发出倡议。

01



重点治理“11+2”种食用农产品
守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一、工作思路和行动目标

《方案》围绕主要作物重金属超标、农药兽药隐性添加、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农药兽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与《食品安全法》衔接不畅、质量追溯水平不高、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量薄弱、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农业绿色生产投入少、机制不健全等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突出问题,进行3年攻坚战,力争13个重点品种突出问题治理效果明显。

二、治理的重点品种及治理清单

(一)治理的重点品种

“三棵菜”:豇豆、韭菜、芹菜

“一枚蛋”:鸡蛋

“一只鸡”:乌鸡

“两盘肉”:肉牛、肉羊

“六条鱼”:大口黑鲈、乌鳢、鳊鱼、大黄鱼、黄颡鱼、鳜鱼

在国家、省规定的11个治理的重点品种以外,佛山市根据生产实际和监测情况增加黄颡鱼、鳜鱼两个重点治理品种,共13个重点品种。

(二)佛山市13个重点品种精准治理清单(详情可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


02



十二大专项行动
治理+监管“护航”食品安全

《方案》明确开展“耕地土壤”、“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农药”、“兽药饲料”、“肉品屠宰行业”等十二大专项行动。

具体措施如下:

(一)开展耕地土壤治理行动。

1.加强农地环境管理。

2.切实加大保护力度。

3.着力推进安全利用。

(二)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

1.加强科技指导服务。

2.大力推广绿色农业。

3.强化限量标准应用。

(三)开展农药专项治理行动。

1.强化农药生产经营管理。

2.严格落实生产记录制度。

3.加大巡查检查力度。

(四)开展兽药饲料专项治理行动。

1.严格生产经营管理。

2.规范畜禽养殖行为。

3.加强生产技术指导。

(五)开展肉品屠宰行业专项治理行动。

1.不断强化制度管理。

2.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六)开展水产品专项治理行动。

1.督促落实主体责任。

2.强化宣传教育培训。

3.加大监督抽检频次。

(七)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行动。

1.组织开展例行监测。

2.持续推进风险防范。

3.强化水产品检测体系建设。

4.强化结果运用分析。

(八)开展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提升行动。

1.压实市场主体责任。

2.强化产地准出管理。

3.严格市场准入管理。

(九)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动。

1.加强综合行政执法。

2.强化属地执法监督。

3.推动行刑有效衔接。

(十)全区域镇(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

1.推进监管机构建设。

2.加强队伍能力建设。

3.强化监督考核评价。

(十一)全链条食品安全共治共享监管机制创新提升行动

1.严格生产经营管理。

2.健全会商研判机制。

3.建立执法联动机制。

(十二)全过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行动。

1.推进农安信用建设。

2.实施信用分级管理。

3.加强督导考核评议。

03



三年行动,五个阶段
循序渐进,多方部署行动

1,部署动员阶段(2021年8月-2021年9月)

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发布启动联合治理行动的信息,要通过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互联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摸底排查阶段(2021年9月-2022年6月)

各区要采取“村组上报、镇街复核、各区抽查、市局审核”方式,精准摸清13个品种生产基地(生产者)的面积、产量、病虫害发生、用药习惯、农产品上市等情况,建立健全13个品种生产经营主体名录。

3,集中治理阶段(2021年9月-2024年3月)

各级部门聚焦三年行动的12项重点任务,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打出一套风险排查、监督抽查、执法检查的专项治理“组合拳”。要对日常检查、风险监测、监督检查抽查中发现的使用禁(停)限用药物、常规农兽药残留严重超标等问题,加大查处力度,构成犯罪的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落实“处罚到人”要求。

4,督促检查阶段(2021年9月-2024年3月)

重点检查相关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督促各地区加大问题排查、案件查办工作力度,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及时总结好做法、挖掘好经验、培树好典型、推广好案例,全面展示治理成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5,总结评估阶段(2024年3月-2024年6月)

各级部门在开展工作过程中,要构建治理行动评价体系,以市区为单位开展第三方评价。建立治理行动绩效考评制度。按照分级负责原则,以市区为单位进行考核,在第三方评价结果基础上,重点考核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04



多方保障
紧抓重点落实工作

1,提高思想认识

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各区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切实将三年治理行动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的重要机遇,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焦点问题,着力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2,强化组织实施

聚焦问题较为突出的13种农产品,采取“一个问题品种、一张整治清单、一套攻坚方案、一批管控措施”的“四个一”精准治理模式开展各项工作。

3,强化协同作战

各地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工作力量,建立各级行动工作组和重点行动任务台账,明确各项措施进度安排、预期成果、量化指标,及时督导检查。

4,强化督导检查

各级工作组要将督导工作贯穿于启动部署、全面排查、集中治理等各个环节,精心筹备部署,认真组织实施;要以本次治理行动为契机,既集中力量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又推动建立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深层次矛盾问题、短板弱项。

5,加强宣传引导

各级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微博、微信、新闻通报会等媒体平台及时报道治理工作措施,全面展示取得的成效,大力宣传典型经验与做法。

6,及时报送信息

各区农业农村局、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5日前和每年的12月15日前将治理行动情况和阶段性工作进展分别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和市市场监管局食品销售安全监管科。

2021年9月24日部分地区黑鱼塘头价

地区

规格

价格(元/斤)

9月6日

9月24日

广东

黑芝麻

(元/万尾)

800

/

100尾/斤以内

(元/尾)

0.65-0.7

/

100尾/斤以外

(元/尾)

0.5-0.65

/

2斤上

(3.5-6斤头,装车价)

10-10.8

/

2斤上

(4.2-5.5斤头,装车价)

/

10.5-11.2

1-2斤(装车价)

6.4-6.9

6.4-6.6

1斤下(装车价)

4.8-5.2

/

2斤上五成

7.8-8.1左右

/

2斤上六成

/

8.6-8.9

2斤上6-6.5成

8.4-9

/

2斤上七成

/

9-9.5

2斤上7-7.5成

9.1-9.5

/

2斤上八成

/

9.5-9.8

2斤上8-9成

9.6-10.2

/

湖南益阳

1斤上

9.5

10

1斤下

7

8

浙江

湖州

本地老鱼统货

9.3-9.5

9.6

本地新鱼统货

8.8

/

本地新鱼3斤上三成

/

9.3

广东杂交生鱼统货,

2斤上七成

9

/

广东杂交生鱼1斤起捉,

2斤上七成

9.5

/

广东杂交生鱼

2斤上

10.2-10.3

10.2-10.3

广东杂交生鱼

1-2斤

8

7.5-7.8

广东杂交生鱼

1斤下

5.5

/

行情时有波动,报价仅供参考


文章来源:佛山市农业农村局,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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