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于6月—11月在全国集中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



《方案》指出,整治涉企违规收费,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是为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负的重要举措。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聚焦重点领域,建立协同治理和联合惩戒机制,重点查处落实降费减负政策不到位、借疫情防控违规设立收费项目、不按要求执行国家和地方已出台惠企收费政策等行为,对违法违规收费行为“零容忍”,切实减轻各类市场主体的不合理负担。

《方案》将交通物流、水电气暖、地方财经、金融、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领域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并明确了各领域整治的重点任务。专项整治行动分为部署准备、分领域自查自纠、联合检查、总结评估等四个阶段。市场监管总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根据有关问题线索和自查自纠情况,对重点部门、重点地区、重点领域涉企收费情况实地开展抽查检查。对发现的涉企违规收费项目要严肃整改、坚决取消,对违规收费主体综合采取市场监管、行业监管、信用监管等方式予以联合惩戒,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方案》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开展督促交流,加强重点难点问题沟通协调,确保各项任务稳步推进、按期落实。

《方案》公布了专项行动期间12381、12315两部热线电话,专门接受社会对涉企违规收费问题的投诉举报,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据了解,整治行动期间,在交通物流领域,将重点整治水运、公路、航空、铁路等领域落实助企纾困有关降费优惠政策不到位、继续收取已明令取消的费用或重复收费、为规避政策规定拆分收费项目、不执行或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等问题。

在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领域,将重点整治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利用垄断地位转嫁应由自身承担的费用、自定标准自设项目收取费用、对计量装置及强制检定违规收费等行为。

在地方财经领域,重点整治降费减负助企纾困政策未有效落实、采取打折扣搞变通方式侵蚀降费减负红利、相关政策红利未及时有效惠及市场主体等问题。

在金融领域,将重点整治商业银行未按规定披露服务价格信息、超出价格公示标准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未提供实质性服务而收费等问题。

此外,还将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问题“回头看”,重点整治行业协会商会利用行政委托事项及其他行政影响力,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等问题。


以下为《方案》原文


来源 | 国家发展改革委、红星新闻
编辑 | 韩雨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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