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乡村建设的“路线图”,来了!
近日,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下称《实施方案》)。广东乡村建什么?怎么建?未来形态如何?这些都可以从《实施方案》中找到与之对应的内容。
自2022年中办、国办印发《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以来,全国各省积极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切实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成为各地区缩小城乡发展差距的重要抓手。
按照《实施方案》,到2025年,珠三角行政村全部达到美丽宜居标准,沿海经济带和北部生态发展区80%以上行政村达到美丽宜居标准。这也意味着,广东乡村建设水平、标准、档次可以因地而异、高低有别,但总体要围绕“宜业宜居和美乡村”的中心标准去解决突出问题。

乡村振兴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为了让亿万农民生活得更美好。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乡村建设行动牵扯面广、资源要素复杂、系统性极强。《实施方案》的公布,迈出广东乡村建设的“第一步”,通过多维度搭建顶层设计,描绘“规划图”,展望“实景画”。
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提供有力支撑,南粤乡村已做好了准备。

六项行动明确乡村“怎么建”
乡村,是农耕经济的载体,是中华文明的传承之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既是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为现实,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题中之义。
20年前,浙江省启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通过整治人居环境,美化乡村生态,探索出一条成功的建设美丽乡村实践路径。浙江的实践向全国证明,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是一项久久为功的系统性工程,不是对农村人居环境简单地升级治理,而是从乡土肌理、基础设施、农业产业、精神文明各个方面着手,实现发展理念、发展模式上的变革与重塑。
20年后的今天,广东省围绕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拿出了自己的乡村建设行动的任务书、路线图,从六大方面明确乡村建设的具体内容。
一是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自2018年全国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以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这项长期性工作进入大众视野。2021年,中办、国办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提出到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步。
此次《实施方案》,在落实国家政策的基础上,省级部署“五年路径”,提出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提升改厕质量,强化后期管护。统筹农村改厕和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以县为单位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完善县镇村三级设施和服务。到2025年,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基本普及,标准化公厕按需建设,基本消除较大面积黑臭水体。
二是实施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行动。城里的房屋和相关土地、农村的农房和宅基地、农村的耕地,这三类是当下老百姓最关心的不动产,其中如何让广大农村群众从“住有所居”变为“住有宜居”,是需要下足绣花功夫解决的问题。
广东提出加强农村建房全程监管,规范村民住房建设,依法有序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坚决遏制增量,分类处置存量。加强乡村风貌管理,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到2025年,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建设管理规范有序、管控有效,存量农房微改造进展明显,乡村风貌显著提升。

三是实施县域内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行动。县域一头连着城市,一头连着农村,是城乡融合发展的切入点、接合部,实现县域内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就是促进乡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不断缩短城乡之间基础设施的差距,促进协调发展。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根据《实施方案》,广东县域内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行动具体细分为六点,包括农村道路提档升级工程、农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工程,、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
四是实施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升行动。基础设施的改善,事关农业农村的长远发展。优化乡村“软件”,建设舒适便捷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目标就是让村民们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农村居民更好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如何持续优化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广东从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改革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加强民生兜底保障、加强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四个方面,建设好农村“生活服务圈”,增强为民服务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五是实施乡村建设示范创建行动。近年来,广东持续开展“广东十大美丽乡村”等系列评选活动,目的就是希望通过一批排头兵,以“样板化”为目标,以突破性、引领性、示范性的工作思路与方式推进乡村建设。
典型带动,由点至面。《实施方案》围绕乡村建设示范创建行动,规划了三个方面工作,其中“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以及“推进小城镇(圩镇)品质提升”,都明确了到2025年的具体目标。同时,广东将进一步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接续开展美丽乡村示范县、镇、村创建。
六是实施党建引领乡村建设行动。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基层党组织是推进乡村发展、带领群众致富的“发动机”,广东要有千千万万个和美乡村,必须靠千千万万个坚强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千千万万名优秀的基层党组织领头羊实打实干。
《实施方案》在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方面作了具体部署,提出要深入实施基层党组织“头雁”工程、南粤党员先锋工程,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驻镇帮扶工作队,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做到红色村、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集体经济薄弱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全覆盖。此外,广东还将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提档升级、提质扩面,推广积分制、数字化等典型做法。
乡村是根,设计是魂,行动是关键。当下,乡村“怎么建”已不仅仅是个别地区的有益探索,而是全省的合力之举。通过《实施方案》,广东“全省一盘棋”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加快推动南粤乡村实现从传统向现代转型。

六大机制激发建设“内生力”
机制如同支点,能够有效发力地解决系统性、深层次问题,激发内在力量,打破发展壁垒。
从2012年党的十八大提出“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战略部署,到2017年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再到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在国家乡村工作的每一个重要节点,机制都是首先确立,指导方向的重要内容。
此次《实施方案》,从健全项目库管理机制、健全项目实施机制、健全村民参与机制、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健全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健全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机制六个方面创新乡村建设推进机制,旨在推动广东乡村建设行动再上一个台阶。
从六大机制的内容可以看出,无论是制定乡村建设“负面清单”、以奖代补推进农民投资投劳项目建设,还是鼓励村级组织和农民工匠带头人承接乡村建设小型工程项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电按规定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乡村建设推进机制始终以完善农民参与机制为重点,把农民满意作为衡量标准。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三农”专家温铁军指出,乡村建设行动最值得高度关注的是如何把人的因素调动起来,把农民的积极性调动起来,让农民成为乡村建设行动的受益者,成为参与行动的主体。
乡建专家、农道基金会发起人孙君在一次媒体演讲时也提出:“乡村没有城市的‘标准’,而是强调一种从农村到农村的‘循环’。在此基础上,外部力量参与乡建,才能只帮忙、不添乱。”
乡村建设需要多样化的人才,但对乡村、农业和风俗等最熟悉的始终当地的农民。从创新机制到要素聚焦,《实施方案》编制的广东乡村建设的指南,而具体实施行动则要依赖广大农民,自下而上合力推进项目管理、运行管护等工作,激发乡村建设“内生力”。
机制活,乡村兴。根据《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划,到2025年,广东全省乡村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县域内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显著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显著加强,着力建设具有中国气派、岭南风格、广东特色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盛夏,广东乡村朝向未来再出发。
【记者】韩安东
【来源】南方农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