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互助性养老服务,国家层面首次发文系统部署_南方+_南方plus

4月29日,民政部等11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互助性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我国首次在全国层面就如何推进互助性养老服务发展作出系统性、总体性部署。

互助性养老服务是指通过邻里或村(社区)居民间的互相帮扶,为老年人提供自愿性、非营利性养老服务的活动。

《意见》提出,大力推进互助性养老服务,逐步形成政府引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支持、老年人自愿互助、社会广泛参与的互助性养老服务发展格局,更好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阶段性目标是到2030年,具备互助服务功能的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不低于70%,乡镇(街道)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工作机制全面建立,互助性养老服务广泛开展,服务可持续性明显增强。

完善居家互助服务

以低龄健康老年人为主体组建队伍

2025年,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达3.23亿人,其中65岁以上人口约2.24亿人。民政部有关负责人曾在2025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表示:未来10年,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每年净增超过1000万人,该阶段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窗口期”。《意见》提到,发展互助性养老服务,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要求,是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构建适合我国国情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

韶关市始兴县“蔚老社区”,老人们正在做游戏。

韶关市始兴县“蔚老社区”,老人们正在做游戏。

为建立完善互助服务模式,《意见》给出了发展社区支持的居家互助服务、因地制宜开展农村互助服务和积极探索互助服务新模式三个方面的指导意见。

如何破解特殊困难老年人“平时无人问、难时无人帮、病时无人管”的困境?低龄健康老年人是开展互助性养老服务的重要力量。在居家互助服务方面,《意见》明确,支持以村干部、社区工作者、村(居)民小组长、楼门长等为骨干,以低龄健康老年人为主体,积极吸纳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等力量参与,组建互助服务队伍,摸排需求和供给情况,重点提供助餐、助洁、助行、助医、助急、助康和疾病防治宣传等服务。

《意见》还提出,支持通过设立“中心户+互助员”、组建志愿服务队、分片区服务等方式,开展互助性养老服务。鼓励培养专业化互助性养老服务运营团队,提升服务质量和可持续性。同时,深入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指导乡镇(街道)落实履职事项清单,建立独居、空巢、失能、重残等特殊家庭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台账。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制定互助性养老服务项目清单。

开展农村互助服务

探索互助幸福院等模式,鼓励“积分制”

有学者指出,当前,我国农村养老主要面临家庭养老不足、养老服务资源短缺、农民群体购买市场化服务能力不足等问题,与城市相比,农村养老面临着更为严峻的挑战。在农村互助服务方面,《意见》提出,各地通过邻里互助、多户搭伙、结对帮扶等方式,积极开展农村互助性养老服务。探索推广“幸福里”互助社区、互助幸福院等模式,整合优化乡镇敬老院、农村幸福院、闲置学校等,改扩建为适宜老年人居住的互助养老社区。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按规定开发设置农村助老岗位,支持开展互助性养老服务。

助老骨干上门为农村老人测量血压、血糖。

助老骨干上门为农村老人测量血压、血糖。

不同于城镇社区,农村地区地域广袤,老年人居住相对分散。针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和居住偏远、相关公共服务难以覆盖的老年人,《意见》提出,以自愿为原则,引导其集中搬迁居住在符合建筑、消防等安全条件的同一社区、院落、楼宇等聚居生活。有条件的地方可组织养老服务机构、物业企业等提供服务。人口较少、自然灾害多发、生活环境恶劣的自然村(组)也可按规定集中搬迁居住,组织开展互助性养老服务。

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也是重要的服务力量。《意见》明确,有条件的地方积极依托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开展康复护理、健康教育、传染病预防等服务;支持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为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村养老服务站点开展签约合作、提供服务。

此外,在探索互助服务新模式方面,《意见》提出,组织以“互助养老”为主题的老年人志愿服务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依托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县级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等,建立统一的互助服务时间(积分)管理系统;鼓励建立跨区域通存通兑平台;探索建立时间(积分)转让机制,将本人服务时间(积分)转让给直系亲属使用;创新互助性养老服务价值转化机制,支持将互助性养老服务时间(积分)兑换为养老服务、社会实践学分等。

强化要素支持保障

解决“钱从哪来、谁来管理”问题

在加强服务资源链接方面,《意见》明确,将互助性养老服务纳入城乡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发挥县级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作用,积极链接人员、设施、资金、服务、技术等,统筹整合区域内互助性养老服务资源,推动精准对接、高效配置。

针对“钱从哪来”的问题,《意见》提出,鼓励探索“政府补一点、集体出一点、家庭付一点、社会捐一点”的方式,支持互助性养老服务可持续发展;地方留成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的资金,可用于支持开展互助性养老服务;集体经济组织可依法将相关收益用于支持开展互助性养老服务。

《意见》还提出,村(居)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老年人和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积极组织或者引导村(社区)居民开展互助性养老服务,预防和协调处理矛盾纠纷,对积极参与的组织或个人可采取适当方式给予表扬激励。地方各级民政部门积极引导互助性养老服务发展,帮助提升服务规范化、机制化水平。

此外,开展互助性养老服务离不开完备的服务设施和足够的活动空间。在统筹建设互助服务阵地方面,《意见》提出,统筹布局建设邻里互助点、农村幸福院等互助性养老服务设施。同时积极拓展多样化互助性养老服务活动空间,鼓励在确保安全前提下,改造利用闲置房屋、村(社区)空余场地等开展服务。

南方农村报记者 李国华

相关阅读:

编辑 肖婉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