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16 23: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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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现将云南省、宁夏审定通过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名称等信息(详见附件1、2)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自2021年10月9日至2021年10月2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以书面材料分别向云南省种子管理站、宁夏回族自治区种子工作站或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反映。异议人须用真实姓名,并提供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同时本人签字;异议单位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云南省种子管理站 孙林华(电话:0871-65357060,65362539;邮箱:slh_km@126.com;地址:昆明市五华区茭菱路24号;邮编:650031)宁夏回族自治区种子工作站 沈静(电话:0951-6717835,邮箱:nxpgk@163.com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596号,邮编:750004)。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 武婷婷(电话:010—59193142,邮箱:zyspzc@agri.gov.cn,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邮编:100125)。附件:1. 2021年云南省主要农作物审定品种名称等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