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三农”热搜|农村土地如何“男女平等”?农村妇女土地权益话题被热议_南方+_南方plus

“三八”妇女节前夕,全国政协委员、温州大学人文学院研究员蒋胜男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建议,在修订中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中明确规定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在土地承包、流转、入股等过程中确保她们享有与男性平等的权利。

全国政协委员、温州大学人文学院研究员蒋胜男。

全国政协委员、温州大学人文学院研究员蒋胜男。

蒋胜男表示,现行法律政策规定妇女享有与男性平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权和征地补偿费分配权,但由于家庭联产承包制通常以家庭为单位,经济权益的分配主要以家庭为单位,作为家庭成员的个体不能成为收益结算的主体,而农村的乡规民约通常以男性为户主,以“女性未来可能因为婚育而离开家庭”制造女性权利边缘化,使部分农村妇女因征地、流转、入股等原因失去土地甚至从未分到土地,造成妇女无地、少地、失地现象的发生。

蒋胜男建议在修订中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中明确规定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在土地承包、流转、入股等过程中确保她们享有与男性平等的权利。加强法律宣传,让农村妇女懂得如何维护权益,并加大对侵犯农村妇女土地权益行为的惩处力度。同时,改革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创新土地经营方式,探索以农户为单位,按家庭成员人均分配土地的制度,使农村妇女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方面享有平等地位,全面实现“证上有名、名下有权”。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和入股,鼓励农村妇女参与农村集体经济活动,提高收入水平。通过培训、宣传等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性别平等意识,尊重和保障农村妇女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乡规村约的审查,消除其中对妇女的歧视性规定。

围绕这一话题,广大网友大多认为这将会是农村实现“男女平等”很重要的一步;亦有部分网友持悲观态度,认为“可操作性”不大。

网友热议农村妇女土地权益话题。

网友热议农村妇女土地权益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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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唐瑞谦

【来源】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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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陈志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