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广东省召开2024年立法工作会议。今年广东共安排审议法规项目22项,其中与“三农”领域息息相关的《广东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条例》《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广东省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条例》等将被初次审议。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公布2024年度立法计划
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早在去年8月,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曾公开解读《广东省发展壮大农村经营主体若干措施》从5个方面,提出了31条措施。

云浮推进“政银企村(户)”共建模式,其中共建生态养殖小区是重要抓手。
2024年广东省政府工作报告回顾2023年工作中提到“云浮等地积极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实现方式,全省基本消除年收入10万元以下的集体经济薄弱村”。2023年,云浮首创“政银企村”共建模式,全市972个行政村和社区集体经营性收入全部超过15万元;茂名创新“政府投基建、企业布业态、市场管运营”的“双合模式”,培育了柏桥村、双合村等共富村;肇庆深化信用村“整村授信+信息融通”,共有7.8万户信用涉农主体获得融资103.6亿元。“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实现方式,在人才招聘、企业管理、对外投资等方面政府应给予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效的指引和帮助。”在2024广东两会,省人大代表、广州市天河区石牌三骏企业集团董事长池锦玲建议。
2024年1月25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了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与管理,统筹协调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城乡建设发展,制定了《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拥有“半部客家史”的侯南村已是梅州大埔县百侯镇建设国家4A级旅游景区的核心资源。
根据此前公布的征求意见稿,《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提出,对建成时间虽不满30年,但反映广东改革开放时代和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特点,增强群体心理认同感的建筑物、构筑物,也可确定为历史建筑。此外,明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历史地段应当整体保护,保持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保护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注重其文化内涵,加强活态保护,尊重原住居民生活形态和传统习惯。“新时代的古村落保护,不仅仅是要让它‘存下去’,更要助其‘活起来’。”广东省规划设计研究院一所技术总监蔡志磊在接受《南方农村报》“乡土文脉”栏目组采访时指出,古村落的活化更新,需要摈弃“推土式”的大拆大建,而要采用小规模、渐进式的微改造,逐渐恢复古村落的传统街巷肌理和风貌,提升公共空间和基础设施,改善村民居住环境,真正让村民能够住回来、用起来。
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作出“1310”具体部署,要求全面推进海洋强省建设,在打造海上新广东上取得新突破,构建科学高效的海洋经济发展格局,为广东改革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蓝色动力”。两年前,《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正式发布,提出到2025年实现海洋生产总值年均增长6.5%,海洋生产总值继续保持全国首位。

2024年1月2日,湛江市海洋牧场重点项目集中开工和签约总投资额超220亿元
坐拥广袤海域的广东,“蓝色”机遇不可失去,向海图强势在必行。近日,全球首创漂浮式动力定位养殖平台——“湛江湾一号”在湛江开工建造。同日,广东最大养殖平台“恒燚一号”落户。奋力唱响海洋牧歌,当前广东各地正全力构建一条从种业、养殖、装备到精深加工的现代化海洋牧场产业全链条,以立法保障蓝色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分重要。广东海洋大学法政学院副教授张科就曾指出,探讨蓝色经济崛起中地方生态立法高质量供给的具体指向,能够为海洋经济强省建设中地方生态法治的未来发展提供科学化、精细化和特色化的指引。
据了解,初次审议项目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制定修改情况,统筹做好法规制定、修改、废止、解释工作。同时根据国家、省委对立法工作新的部署,围绕工作大局,顺应群众期盼,及时增补相关立法项目。
【记者】韩安东
【来源】南方农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