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支持农业龙头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到 2025 年,全省培育农业龙头企业达到8000家,建设200个以上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打造100条单条产值超10亿元的农业全产业链。

《意见》提出,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要聚焦农业“双强”、乡村建设、农民共富三大跑道,以农产品保供和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重点推进建设规模化种养业基地、深化拓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活力、强化数字化引领、打通补强新型商贸流通、创新打造知名品牌、加快构建全产业链格局、开拓国内外中高端市场等8方面重点任务,着力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市场拓展力强、综合实力强、带动作用强的农业龙头企业,打造一批产业链条全、质量效益好、与农民利益联结紧的农业全产业链。
同时,为进一步规范省级骨干农业龙头企业管理,加强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服务与扶持,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省粮食物资局、省供销社、省林业局修订发布了《浙江省省级骨干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自2022年7月15日开始实施,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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