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准予“河农8184”等2种作物56个品种引种备案,引种备案号为津引种〔2021〕第42号—津引种〔2021〕第97号。引种备案品种被原审定机关撤销审定的,引种备案同时撤销。
现予公告。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2月9日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公告第111号
根据农业部《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农业部令〔2016〕第4号)规定,现将符合我省同一适宜生态区引种备案条件的205个玉米、水稻和大豆品种予以公布(第十一批)。引种备案品种被原审定机关撤销审定的,备案自动撤销。
引种备案品种信息由引种者提供,引种者对备案品种的真实性、安全性和适应性负责,要严格按照引种备案品种的种植区域进行推广,认真做好品种风险提示等注意事项告知工作。
附件:河南省同一适宜生态区主要农作物品种引种备案目录(第十一批)
2022年2月14日
附件:天津市同一适宜生态区引种备案品种目录






附件:河南省同一适宜生态区主要农作物品种引种备案目录(第十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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